国际城市联盟的管理体系包括: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理事会、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会员大会是国际城市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理事会是国际城市联盟的最高执行机构。联盟日常事务的运行工作由国际市长交流中心承担。
国际城市联盟的会籍资格有两类:普通会员、VIP会员,统称为“会员”。 联盟另设年度荣誉会员。
普通会员吸纳对象范围:全球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机构、团体、民间机构等非政府单位。
VIP会员吸纳对象范围:全球城市政府、国际组织以及为联盟做出突出贡献的普通会员。
任何城市和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团体,承诺遵守本章程并按时缴纳会费,均可申请成为国际城市联盟会员。联盟将重点吸纳全球城市、社区、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与社会团体、著名金融投资机构、重要企业、著名科研、教育机构、著名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联盟的会员。
国际城市联盟普通会员、VIP会员资格的审定由联盟理事会秘书处根据会籍申请方的性质社会影响力、国际经济地位以及对联盟发展的贡献来确定。年度荣誉会员是国际城市联盟为表彰对联盟的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会员,或在各领域国际交流中具有突出成就的会员而另行设立的特别会员资格。荣誉会员资格需经联盟秘书长提名,通过联盟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每年评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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